沪震职人[2015] 5 号 关于胡静怡等同志具备讲师任职条件的通知 经上海市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联合评议学科组评议通过,联合评议工作委员会同意,王斌、邢晓斌、张玲、张慧瑶、相凯朝、姚琳娜、胡静怡、程茂华等九位同志具备讲师任职条件。同时聘任为讲师。聘期从2015年4月至2018年6月止。特此通知。 精彩视频人事处 二O一五年四月一日 主题词:教师 讲师任职 通知 精彩视频人事处 二O一五年四月一日